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被罚200万,涉审计京蓝科技违规
摘要:
茶壶财经1月8日讯,近日,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处罚决定,剑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及相关责任人。决定书显示,中兴财光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一、中兴财光华为京蓝科技提供审计... 茶壶财经1月8日讯,近日,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处罚决定,剑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及相关责任人。
决定书显示,中兴财光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一、中兴财光华为京蓝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情况
京蓝科技2020年、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。中兴财光华为京蓝科技2020年、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,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,审计业务收入合计为188679.25元(税后)。高某、张某勇为京蓝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,高某、李某斐为京蓝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。
二、中兴财光华对京蓝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:未有效执行访谈程序、未对明显疑点保持合理的注意义务;未有效执行实地走访程序。
三、中兴财光华对京蓝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:未有效执行商誉审计程序、未有效执行坏账准备审计程序。
中兴财光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的规定。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某、张某勇、李某斐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针对以上问题,黑龙江证监局决定责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改正,没收业务收入188,679.25元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;对高某给予警告,并处以40万元罚款;对张某勇、李某斐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。
